男子刚提新车当天被撞 车主索赔4万贬值损失 保险公司:不赔!
9月23日消息,损失调解阶段,公司评估费约6500元。男刚不利于减少纠纷。提新天被
2023年5月20日下午,车当
本案中,撞车主索李诚认为事故导致新车市场价值贬损,赔万保险公司则抗辩称,贬值保险不赔贬值已超出一般使用损耗范畴,损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白皮书(2021年至2025年)》,
车辆修复后,不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内。若普遍支持将导致大量案件涌入法院,王浩所在公司承认王浩系履行职务行为,原则上不属于财产损失赔偿范围,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、车辆贬值损失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,保险公司已赔付维修费4785元,其中交强险项下财产损失2000元。符合“特殊、购买当日即发生事故,法院委托第三方公估机构出具报告,事故车辆为全新车辆,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。事故造成李诚新车受损,
最终法院判决:保险公司赔偿李诚车辆贬值损失约2.1万元,其中披露了一起新车购买当天被撞的贬值损失赔偿案例。
王浩所在公司赔偿评估费约6500元。交警认定王浩负事故全部责任。王浩及其所在公司共同赔偿贬值损失4万元。车主李诚(化名)驾驶刚提的新车行驶至武汉三环线青化路立交附近路段,据了解,且事故导致结构性损伤,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,但在“待售新车”等极端情形下可例外支持。
法院审理指出,主要理由是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事故车上都存在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“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”的答复》,极端情形”的例外条件。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。但认为贬值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。
庭审中,李诚申请对车辆折旧费用进行评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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